为加快全市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营口制定了《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的政策措施》,其中在产业发展扶持方面,出台了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数字化建设等15条具体支持政策。

鼓励建设新兴产业项目。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对企业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从项目正式投产年度起2年内对其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照其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8%且按当年新增地方综合贡献度的50%确定,最高额度200万元。

鼓励企业做强产业链。支持铝制品、钢铁、镁质材料、精细化工等原材料产业,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中试基地、产品应用台。从项目正式投产年度起2年内对其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照其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5%且按当年新增地方综合贡献度的50%确定,最高额度100万元。

此次制定的政策措施在产业发展扶持方面还包括鼓励企业节能改造、鼓励企业研发首台(套)装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专精特新“产品—中小企业—小巨人”培育体系、培育一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示范产品、加强营口品牌建设、支持农村商业设施改造、推动企业智能化及数字化改造、开展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台、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及省级信息化建设方面试点示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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