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青海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青海省政府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进行发布。该《行动方案》将作为青海省“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清洁能源发展的行动指南。
新闻发布会现场。
青海清洁能源开发潜力巨大。近年来,青海省依托资源优势,清洁能源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2018年以来,青海举全省之力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建成“一条通道”——“青海至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这是世界首条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特高压外送通道。建成“两个基地”——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两个可再生能源基地,截至2020年底电力装机分别为1841万千瓦、1043万千瓦,全部跃上千万千瓦级台阶。“三项指标”全国领先——清洁能源装机占比90.24%(全国比重为44.7%),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超过25%(全国比重为11.4%),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48%(全国比重为15.9%),均处于领先地位。“四项技术”——百兆瓦级光伏发电实证基地技术、光伏电池效率转换技术、大规模水光互补关键技术、塔式光热发电技术,从无到有,实现突破。储能锂电池、光伏组件两项产业在青海省实现规模化发展;光伏扶贫、清洁取暖两项民生工程凝聚民心;光伏治沙、减排减碳两项生态措施成效显著。这些成就,充分说明青海具备了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现实条件。
据悉,《行动方案》以发挥青海清洁能源优势、服务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为全国作出青海贡献为落脚点,计划到2025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初具规模,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发电量占比、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发展的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同时,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装机1亿千瓦以上(约占全国10%)、清洁能源装机超过1.4亿千瓦,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基本建成,全面建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零碳电网基本建成,光伏制造业、储能制造业产值分别过千亿,为全国能源结构优化,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行动方案》分别从源、网、荷、储、科技、体制6个方面部署六大行动共29项任务。即清洁能源开发行动将、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行动、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储能多元化打造行动、产业升级推动行动、发展机制建设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