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文旅局获悉,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公布了2023年至2025年“东亚文化之都”评审初审结果,全国共有18个城市(县)申报2023年度“东亚文化之都”,沈阳市成功入选2023年度“东亚文化之都”候选城市,与沈阳同时进入候选名单的还有湖北省武汉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延安市、河南省洛阳市等城市。
竞争国际级城市“金名片”
沈阳有显著优势
据介绍,“东亚文化之都”是促进亚洲文明交流互鉴倡议的重要举措,是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的重要成果。目前“东亚文化之都”评选活动已举办8届,已有3个国家的25座城市获此殊荣。其中,中国有泉州、青岛、宁波、长沙、哈尔滨、西安等9座城市当选。能够从候选城市中脱颖而出的城市,不仅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鲜明的地域特色,还要具有“国际范儿”,对促进东亚文化交流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沈阳是东北地区首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文旅资源丰富,产业基础深厚,配套设施完备,发展条件良好,与日韩和东亚文化圈文化交往源远流长,文旅综合竞争优势突出,具备竞争“东亚文化之都”这一国际级城市“金名片”的显著优势。
候选城市和当选城市将以“东亚文化之都”名义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国“东亚文化之都”工作机制框架下相关活动,并可优先参与国家级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工作,可优先参与国家入境旅游市场开发、海外旅游推广重点项目,可优先参与亚洲旅游促进计划相关项目实施,可优先参与亚洲地区文化和旅游年重点项目实施。
做好“三篇文章”
提升文化影响力
此次上榜“东亚文化之都”候选城市,对沈阳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
下一步,沈阳将以创建“东亚文化之都”为重要契机,进一步打造“历史沈阳、文化沈阳、山水沈阳”品牌,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创建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三篇文章。同时,按照文化和旅游部《“东亚文化之都”申报条件和验收评分导则》为基本标准,从城市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文化设施建设与服务供给,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等方面,系统性、创新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出台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路径和责任分工,积极参与东亚区域文化合作项目,探索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机制,拓展国际文化交流新渠道,全面唱响“传奇盛京 魅力沈阳”文化品牌,提升沈阳市城市文化影响力。
据悉,文化和旅游部在年内将组织专家赴2023年候选城市进行暗访,并拟于2021年12月在北京举行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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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文化之都”申报条件
(一)申报城市须是历史文化名城或在东亚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特殊历史地位或东亚文化特色的城市,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负面文化或旅游舆情。
(二)申报城市文化和旅游资源禀赋良好。历史文化悠久,文化形态丰富,文化资源规模可观,城市的历史文化品牌、旅游品牌、城市综合品牌突出,文化自信与开放度高,交通辐射能力和文化传播力较强,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促进对外文化和旅游开放水平持续提高,在东亚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申报城市重视文化保护与传承。城市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重视文物保护与利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在线展演平台,文化资源总体保护良好,并得到了科学而合理的利用和传承。
(四)申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与设施较为完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机制健全有效,拥有充足的文化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常态化的文化设施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备有文化场所安全经营应急预案,文化活动丰富,市民参与度高。
(五)申报城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具有比较优势。城市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有固定的投入机制,拥有一批文化和旅游企业,有丰富优质的文化和旅游产品,重视智慧化服务设施建设,并且产出效果良好。
(六)申报城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文化和旅游在理念、职能、产业、市场、服务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文化和旅游供给能力、创新创意能力、服务质量和综合效益,深入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景区、度假区和文化场馆的建设与发展。
(七)申报城市实施保障有力。城市对“东亚文化之都”的创建编制了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候选城市创建成效显著,领导机制健全,组织保障有力,政策保障有力,联建机制有效,品牌营销效果良好,在文化和旅游交流、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城市文化和旅游空间营造、文化和旅游企业培育、文化和旅游社会组织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创新、文化和旅游智慧化发展、旅游平台建设等方面成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