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修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称,3月18日,修武县发现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一)王屯乡村封控区范围:东至辛兰线,西至省道308改线西段,南至省道308改线南段,北至宁城路西延。

(二)产业集聚区封控区范围:东至云台大道,西至栗子园大道,北至武源路,南至产业集聚区纬一路。

(三)城区封控区范围:东至茱萸大道,西至青龙大道,北至新月铁路,南至万善路。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范围:东至茱萸大道和五老路连接,西至小郜路,南至修武县界,北至新月铁路。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防范区范围:修武县全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四、加强县域交通管控

在县域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及与其他县(市)区交界的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设置“交通服务站点”。对自公路出入修武车辆进行查验,原则上县域内所有人员不得离修;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证明。

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保障特种车辆、民生服务车辆及工作人员通行顺畅。

五、强化管理和服务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公布紧急求助电话,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六、增强个人防控意识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及家庭防护,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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