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隐藏着巨大的危险。日,高速交警涞水大队执勤民警就查获一起使用伪造驾驶证长达24年之久、从事专车司机行业14年、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月18日19时30分许,高速交警涞水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冀京公安检查站对过站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在对一辆京K牌照别克商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用警务核查终端对司机刘某驾驶证信息进行查验过程中,竟无法查到该司机信息,遂立即向司机刘某询问是否有驾驶证。刘某表示自己随车携带驾驶证,需要在车上找一下。民警遂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区域进行进一步检查。

将该车引导至停车位后,司机刘某将驾驶证交给民警。民警拿到刘某驾驶证后,将其带至违法处理大厅,经过再次核查发现,其并未取得驾驶证。民警对刘某出示的驾驶证仔细查验后,发现其所携带的驾驶证系伪造的假证。刘某表示,自己是1998年考的驾驶证,已经开了20多年车了,怎么会没有驾驶证呢?然后他又说驾驶证在2015年到期更换时自己未到车管所去,是朋友帮忙换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查不到。

在向刘某同车两名乘客询问有关情况时,两名乘客表示自己是北京某公司员工,当天被公司委派去石家庄处理一些工作。在谈及驾驶员刘某没有驾驶证时,二人都很吃惊,表示不信,称公司与这家租车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每次出差都是公司向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车,而后由该公司向他们所在公司派遣司机和车辆,自他们2008年入职公司,刘某便是某租车公司的司机。

在证据面前,司机刘某最终承认自己第一次办的驾驶证就是假的,后来更换驾驶证时,他又找朋友办了假证,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民警问及刘某20多年来是否有交警发现时,刘某说自己开车以来都是规规矩矩的,从不违章,驾车20多年来无一起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发生,往常交警检查自己驾驶证时,他们只是看一眼就放自己走了,没有发现是假证。

最后民警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依法向其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收缴其伪造的驾驶证,扣留其驾驶的车辆。

2月25日,刘某到高速交警涞水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罚。其因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两项严重违法行为,受到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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